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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推荐江苏省第十三批科技镇长团人 选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6-03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十三批科技镇长团人选的

函》(苏组函〔2020〕5 号)精神。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有一定的专业特长,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

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

45 周岁以下。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科技镇长团团长

人选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担任副

处级以上职务。

2.科技镇长团成员

人选一般应有5 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具有博士学位或副

高级以上职称,或任管理岗7 级职员以上职务。

二、任职安排

科技镇长团团长可挂任县(市、区)副县(市、区)长、


开发园区副主任职务,分管或协管人才、科技工作,任职从

2020 年7 月起,时间为2 年。科技镇长团团员可挂任乡镇

(街道、开发园区)党(工)委副书记或副镇长(副主任)

职务,任职从2020 年7 月起,时间为1—2 年。具体人

选需求表和岗位安排表见附件1。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有意向人员填写《江苏省第十三批科技镇

长团成员(团长)推荐表》(见附件2),向所在单位申请,

并登陆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jszzb.gov.cn),

在“科技镇长团选派申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

2.单位推荐。各相关单位于6 月8 日前完成推荐工作,

并将推荐人选的《江苏省第十三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

推荐表》报人事处师资科(国际交流中心512 室)。

3.学校研究上报。学校组织相关部门根据申报人员具体

情况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报送江苏省委组织部。

四、相关待遇

1.科技镇长团成员及团长在任职期间校内基本工资、岗

位津贴等正常发放,并享受挂职当地生活补贴等待遇。

2.科技镇长团团员及团长在挂职期间可参加学校职称

评聘、职级晋升。

江苏省委组织部联系人: 张杰025 - 83393812 、

83395350

学校联系人:颉登科029-87082871

附件:


1.江苏省第十三批科技镇长团岗位安排表

2.江苏省第十三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推荐表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

2020 年6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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