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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06-07-19     浏览次数:

     

 

关于200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有关处(室):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0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和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教学司[2005]29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暂行规定》(校研发[2005]347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在200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部分优秀学生为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生)。为了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0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审核等。
    学院(系)成立由院长、主管本科教学、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等人员组成的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推荐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招生学科、专业成立由学科点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至少5人组成的推荐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专业推荐免试生的复试、接收等工作。
    二、名额分配
    1、推荐名额:2006年教育部下达我校推荐免试生总名额为432名,其中生物技术专业学硕连读生(以下简称学硕连读生)19名,“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班”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基地班学生)28名。
    推荐名额中本校接收346名,须交流到校外的86名。
    2、分配原则
    总名额中除学硕连读生和基地班学生共计47个名额外,其余385名按照各学院(系)应届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9.5%进行分配,须交流到校外的86名按照各学院(系)推荐免试生总名额的22%进行分配(附件一)。
    三、推荐要求及时间安排
    各学院(系)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原则、条件、程序和要求按照校研发[2005]347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9月21日前,学院成立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并将组成名单及实施方案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院招生处)备案。
    2、9月22日~23日,符合推荐免试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填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及审核表”(附件二),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选、推荐,并确定拟在本校接收推荐免试生及拟向校外交流推荐免试生名单,由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研究生院,同时在学院进行公示。
    3、9月23~29日为公示期。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名单中推荐免试生存在的问题,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免试生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被确定为拟向校外交流推荐免试生应及时与志愿学校联系,并准备申请材料。
    4、9月26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9月29~30日,研究生院和教务处为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并向校外交流推荐免试生出具有关证明。
    6、10月10日前,各招生学院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寄送的申请材料。各学科、专业确定本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复试名单,由学院汇总、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
    7、10月15日前,各招生学院对取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外校推荐免试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确定参加复试的外校推荐免试生名单,及时通知体检、复试时间和审核材料的有关要求等。
    8、10月16日~17日,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包括本校和外校推荐免试生)持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前往校医院(南校区)体检。体检工作由校医院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校研发[2005]336号)进行,体检结果于17日18:00点前由校医院报送研究生院。
    9、10月18日~20日,我校拟接收的所有推荐免试生由各学院组织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由学院统一安排。复试工作请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暂行规定》(校研发[2004]228号)文件执行。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将本学院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复试表(附件三)和分专业汇总表(附件四)报研究生院。
    10、10月21日~25日,各学院到研究生院招生处领取推荐免试生网上报名校验码,组织考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通知所有推荐免试生(包括学硕连读生及基地班学生)参加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
    四、其他要求
    1、推荐免试生原则上不得跨学科门类申请硕士学科专业。
    2、每位研究生导师招收推荐免试生不得超过2名(含跨专业招生和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
    3、没有硕士点的学院(系)的推荐免试生必须对外交流。
    4、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次参加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
    5、所有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学科、专业,必须留有一定名额用于招收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
    6、所有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在本科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推荐免试生将被取消其入学资格。
    7、在推荐免试工作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荐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一 200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 200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及审核表 
      附件三 2006年推荐免试生复试表 
      附件四 2006年推荐免试生分专业汇总表 

 

二○○五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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