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研究生课程督导评价工作组是学院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课程质量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研究生课程质量监控和教学改革的重要使命。为了加强和规范研究生课程督导组的运行和管理,特制订以下权利和义务。
研究生课程督导工作组成员一般由各学科方向推荐,原则上应为承担过研究生课程的一线专任教师。督导组成员由学院聘任,聘期三年。聘期合格及以上可以续聘。
二、研究生课程督导工作组组长工作职责
(一)研究生课程督导组组长义务:
1.负责整个研究生课程督导组成员的日常管理,聘期考核;
2.负责研究生课程日常监控,教学质量评价,为学院研究生教学改革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研究生课程督导组成员义务:
1.积极参与学科方向研究生课程评价,做好日常听课记录;
2.向组长和学院汇报研究生课程建设中的相关问题;
3.收集学生课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相关老师;
1.听课记录作为课程评价的原始数据,课程评价结束后作为成员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作为相应工作津贴的核算的重要参考;
2.研究生课程督导组成员列席培养方案改革制定等研究生教学改革的重要会议,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改革须征求课程督导组组长的意见和建议。
以上办法解释归农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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