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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关于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1-09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课题组(团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统筹安排好学院寒假春节期间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

(一)学生放假及开学时间

1、放假时间:1 月11日-2 月14日。

2、开学时间:2 月15、16日报到注册,2 月1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 月17日上午10:00 前,请学工部、研工部将学生返校情况报党委校长办公室。

(二)教职工放假及收假时间

1、1 月11日(星期六)、1 月12日(星期日)照常上班,1 月13日(星期一)开始放假。2 月14日(星期五)正式上班。

2、院属各单位、各课题组(团队)在确保假期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各项任务顺利开展的情况下,安排轮休。

3、全体教职工应按时返校上班,根据学校要求,学院于2 月14日上午10:00 前将教职工到岗情况报人事处。

二  、寒假值班要求

1、院属各单位要切实安排好寒假期间值班工作,保证学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值班时间为:上午 8:30-11:30,下午14:30-17:30。

2、寒假期间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到岗值班要求,坚守岗位,认真处理有关工作任务,及时传递信息、沟通情况,每天要对学院大楼进行巡查,做好记录。遇有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不得延误。

四、其他要求

1、学生工作办公室严格按学校《2020 年寒假学生稳定安全工作的通知》的精神,高度重视,压实稳定安全责任,加强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强化管理。准确掌握留校学生名单,关心关爱,做好动态管理。通畅联系,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2、院属各单位、课题及团队负责人,认真做好本单位放假工作安排,在放假前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到位,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及隐患要及时解决,消除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和案件的发生。

学院在放假前将组织一次对办公室和实验室等的全面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学院办公、实验室安全。

3、寒假春节期间师生外出进行科研、考察和社会实践等活动时,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原则上必须2人以上同行。

4、全院所有实验室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在寒假期间必须关闭实验室水、电总闸,防止造成其它不安全事故,不能断电的要安排值班人员进行监控;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相关文件要求管理;特种设备以及实验仪器,应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假期有任务的实验室,必须保证二人以上方可开展实验,要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好安全准入制度,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运行。

5、院属各单位、课题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滥发补贴、奖金、实物等;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互相宴请等活动;严禁各级领导违反规定收取各种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坚决抵制赌博等不正之风,净化节日期间风气。

6、各课题组(团队)在假期有重要活动的,请提前告知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以便做好统筹协调。

7、寒假期间正值我国传统节日春节,请全体师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规划安排,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欢乐愉快的假期。

87082809(学校总值班室),87082876(保卫处24 小时值班电话),87080110(校园安全指挥中心),87082025(南校区校卫队),87092312(北校区校卫队)。

附件:学院行政寒假值班安排表    

农学院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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