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6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将 2026 年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申报依据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职称评审暂行实施办法》(校人事 发〔2021〕410 号)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职称评审暂行实施办法〉调整与 补充规定》(校人事发〔2023〕246 号)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职称评审暂行实施办法〉调整与 补充规定(二)》(校人事发〔2025〕269 号)
三、申报范围
凡在2025年12月31日前达到规定的申报各级职称任职资格条件,且2026年1月1日在册在岗人员及博士后。
四、工作安排
1. 3月16日前个人申报。申报人通过登录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https://hr.nwafu.edu.cn)“职称评审”模块进行申报,所有成果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同时在系统提交送校外同行专家评价的代表性成果,代表性成果必须符合学校职称文件认定要求。
其中学术报告、公开课、推广业绩汇报(科研推广系列)、
推广业绩综合考评,申报人所在支委、学院党委(党总支)召开会议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进行鉴定等须在申报前完成。
2、3月20日前资格审查,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完成初审。相关职能处室在职称评审系统进行成果认定与复核。
3. 3月24日前申报材料公示。学院对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申报材料网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 3月31日前学院推荐。学院召开教授委员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员,将推荐结果通过系统上报,并通知推荐人员缴纳费用。
5.4月5日前学校资格复核。学校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6. 4月20日前同行专家评价。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代表性成果送校外同行专家评价。
7.各学科组评审及校高评会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五、准备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1 份,并装订成册,佐证材料按照评审表上的顺序排序。
六、工作要求
(一) 职称评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请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职称评审办法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校人事发〔2020〕345号)要求,全力配合、规范程序,确保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二) 学校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成立职称评审监督专项工作组,对推荐评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抽查,并根据抽查情况、群众反映或舆情反映较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项调查,对涉嫌违纪违法等相关问题线索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等部门处理。
七、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电话等(见附件)
(二)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王工:18120577812
农学院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