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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杨凌示范区道德模范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4-25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杨凌示范区道德模范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

本次推荐类别为:诚实守信模范、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等五个类别。

二、推荐标准

总体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分类标准:

(一)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二)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三)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四)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五)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三、推荐要求及说明

1. 各类别推荐数量不设上限,推荐截止时间为5月10日。

2. 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类别的推荐评选。往届省级和示范区级道德模范不再参加本届推荐评选。推荐事迹须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分明。

3. 推荐候选人填写“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样表见附件),“推荐意见”栏需所在党支部签署意见。

4. 候选人需同时提交5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和3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的纸质和电子版。

5. 格式要求。事迹材料标题为“XXX模范候选人XXX事迹”,字体为:二号华文中宋字体。正文用A4纸排版,3号仿宋字体,行距为固定值28。推荐候选人需同时提交1寸彩色证件照1张、5寸工作或生活照3张。


附件:

1.杨凌示范区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

2.杨凌示范区道德模式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农学院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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