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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5-28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贯彻“放管服”新要求,落实科研管理自主权,着力解决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合法、经济合理、相关真实地使用科研资金。经研究,决定由计财处、科研院联合学院对科研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自查自纠工作以学院为单位,以项目负责人为主体,重点对科研项目支出的真实性进行自查自纠,具体范围和内容包括:

1.“十三五”以来各类科技项目中虚假、重复报销以及其他套取资金的不真实支出,主要包括:

⑴ 是否列支了与本课题无关的支出;

⑵ 是否利用发票重复报账;

⑶ 是否虚构经济业务开具真实发票套取资金;

⑷ 是否使用虚假票据报账;

⑸ 是否违规将科研项目资金转拨、转移给利益相关者。

2.2017年以来各类科研项目中虚假报销的外文版面费以及其他不真实支出。

二、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6月16日前)。学院对照工作任务,对科研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项目负责人可登录计财处网站查询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账,需调阅相关支出原始凭证的,可随时联系会计室查阅。各位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科研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表》于6月16日前交学院210办公室,电子版发邮箱39161958@qq.com,十三五以来所有科研项目的都必须填写。2017年以来所有科研项目中虚假报销的外文版面费以及其他不真实支出也必须填写。

2.学校抽查(6月30日前)。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

3.总结报告(7月5日前)。学院全面梳理科研项目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报告自查自纠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学院高度重视科研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将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责任,落实落细管理制度和内控措施,防范和堵塞漏洞,激发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我院科教人员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化解科研项目资金使用风险。

2.科研项目负责人要对照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主动纠偏纠错,填写自查自纠表。确实存在不合理、不规范、不相关等资金使用问题的,要主动联系会计室及时纠正;要主动退缴(退缴至学校指定账户)不真实、不合法等支出。

3.发现自纠自纠中隐瞒不报,弄虚做假,蒙混过关的,学校将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4.学校指定的违规资金退缴账户为: 户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账号:61001636308050002008 开户行:建设银行杨凌支行

 咨询电话: 计财处项目资金科:87081165     科研院项目处:87080002    农学院  87082854


计划财务处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农学院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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