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程实施方案》(校党发〔2019〕43号)有关规定,结合党支部工作实际,学院决定开展基层党支部调整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支部设置
1.教师及研究生党支部设置
学院根据《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有利于密切联系师生,有利于促进业务工作的原则,依托课题组设置14个学术团队党支部,农学院学术团队党支部设置一览表见附件1。
2.大学生党支部及行政党支部设置
根据学院实际,大学生党支部及行政党支部设置不做调整,分别为大学生第一党支部、大学生第二党支部、大学生第三党支部和行政党支部。
二、党支部委员会构成及选举方式
1.党支部委员会由3-5人组成,新设置的学术团队党支部,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其他支部不设副书记。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名,必要时可增选副书记1名。
2.在推荐党支部委员会委员时,要充分考虑委员的性别、民族、年龄、职别等比例和结构上的合理性、互补性和代表性。
3.党支部委员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或新设置的学术团队党支部选举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根据工作需要和多数党员意见酝酿产生,实行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书记实行等额选举。筹备组由院党委根据支部党员构成情况指定三人组成。
4.按照有关规定,选举工作由上届委员会或筹备组组织实施。
5.根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中办发〔2018〕40号)文件规定,学院基层党支部每届任期3年。
三、党支部委员会人选的要求
党支部书记必须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学术团队党支部书记,严格按照学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有关要求进行选任,一般由党员学术带头人担任支部书记,党员青年教师担任副书记,党员研究生骨干担任支委。
本科生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优秀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担任。
四、方法与步骤
1.学习动员。11月20日-22日,党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新调整党支部按照《农学院学术团队党支部设置一览表》,由筹备组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会议酝酿。11月22日-23日,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经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党员意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或筹备组会议确定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审批同意后方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3.正式选举。11月25日-27日,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选举时,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4/5,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半数以上,始得当选。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预备党员只列席酝酿和选举大会,不参加正式选举的投票。
4.报送结果。11月28日前,各党支部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学院党委备案,书记、副书记报学院党委研究批准。学院党委对各支部选举结果进行批复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五、有关要求
1.为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委员和党员领导组成的支部选举工作指导组,联系各支部并全程指导本次支部调整及选举工作。
2.选举工作政治性、原则性强,组织程序严密。各支部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举办法和政策要求,规范操作,确保选举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3.各支部要按照学院党委的时间进度安排做好选举工作,有问题及时反映和汇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时间确定后,及时报学院党委,并于11月28日前,将党支部选举结果报告表(附件2)及教师党支部书记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shaying@nwafu.edu.cn。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学院委员会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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