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党支部:
一年来,在校党委坚强领导下,全院各党支部、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自觉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尊崇《党章》,严守党规党纪,认真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会议精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推进学校“12345”发展战略,扎实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深化巩固校党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落实成果,服务学校改革发展、服务师生、服务社会进步,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学院发展和创建世界一流农业大学进程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激励学院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作用,院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这次评选表彰的对象是一年以来,在全院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疫情防控战役中和推进学院、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1.优秀共产党员人选必须是组织关系在我院的中共正式党员。应重点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优秀党员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中推荐。
2.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必须有1年以上党务工作经验。
3.符合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的党支部自荐申报后,由院党委研究确定。
4.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由各支部按分配名额等额推荐。其中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不交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带头学习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积极参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时数达到半年度的要求。
4.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严守党纪上做表率。
5.牢记宗旨,密切联系师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吃苦在前、乐于奉献、锐意进取、改革创新。
6.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专业学习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实绩突出,得到党员师生的公认。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在党员师生中起到表率作用。
2.注重学习,有较高的党建理论水平,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认真履行职责,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事业心强、责任感强。
3.党建工作思路清晰,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
4.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处事公道。
5.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工作业绩突出,党务工作得到师生公认,密切联系师生,自觉为师生排忧解难,在党员和师生中威信高。
(三)先进党支部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
3.领导班子具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双一流”建设和教育教学中心工作,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
4.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作风务实,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工作运行规范高效,表率作用发挥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三、表彰名额
先进党支部5个(学术团队党支部和教工党支部4个,大学生党支部1个);优秀党务工作者不超过7人;优秀共产党员不超过50人,各支部严格按支部党员总数的10%进行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不重复推荐。
四、评选程序
1.支部推荐:各党支部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支委会,对照评选条件,推荐评选,上报评选材料。
2.学院评审:学院党委召开先进评选工作组会议,对党支部上报的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表彰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党委发文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要牢牢把握推选表彰的范围和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要强调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做到每个典型都能经得起检验。
2.坚持评选原则。评选活动要广泛发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坚持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层层评选。要坚持公开透明,要认真听取党员群众意见,采取公示形式,广泛接受监督。
3.按时上报材料。各支部要认真总结典型的先进经验,严格审核事迹材料,确保推荐对象政治合格、事迹突出,并于6月28日下午17:00前,将推荐对象有关材料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报送学院党政综合办,同时发送推荐材料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大于1MB)至电子邮箱:zpq@nwsuaf.edu.cn。
推荐材料包括:
(1)审批表。填写写实性的事迹材料:先进党支部不超过2000字,先进个人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不超过1000字。请各支部认真组织撰写,事迹材料要真实具体、生动鲜活,以写实为主,充分体现推荐对象特点、工作实绩和感人事迹,防止***一面,避免大话空话套话。申请先进党支部的请同时提交支部会议记录、政治理论学习记录本和实践活动相关支撑材料备查。
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填写相应审批表格(见附件)。审批表中主要事迹栏由事迹材料缩写而成;推荐对象的基本信息要完整、准确、规范(如姓名、地名、单位、职务、党组织名称等必须使用全称);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所属类别、党组织构成、党员数量等,需在推荐表“基本情况”栏中注明。
(3)推荐情况报告。主要包括推荐对象名单、推荐过程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联系人:赵普庆
电 话:87082022
邮 箱:157999407@qq.com 。
4. 坚持选学结合,营造氛围。各党支部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与推进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把评选过程变成树先进、学先进、创先进、自我提高的过程,为庆祝党的生日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
1.先进党支部审批表
2.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学院委员会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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