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2019年3月4日《关于开展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将学院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成立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职称评审的申报和组织工作,确保评审各个环节工作有序推进。
组 长:单卫星 张海成
成 员:冯永忠 张 蓉 韩 娟 吴清华 韩德俊 李学军 韩新辉 赵普庆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和学科评议组。工作组由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成员组成,主要负责资格审查、材料公示、会议组织、结果上报等。学科评议组以教授委员会成员为主要构成,主要负责对申报中级和副高级职务人员进行评审,向学校推荐正高级职务申请人选。
(一)工作组
组 长:张海成
成 员: 张 蓉 吴清华 赵普庆 王 成 潘小东 赵普庆 孙优优 梁子龙 廖代卿 孙 晖
(二)学科评议组
组 长:单卫星
副组长:奚亚军 冯永忠
成 员:杨改河 陈新宏 冯佰利 韩德俊 胡胜武 吉万全 贾志宽 李 军 马翎健 闵东红 王中华 薛吉全及院外专家若干名
二、评审依据及规定
(一)评审依据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发〔2014〕493 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推广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发〔2014〕492 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校人发〔2015〕416 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诉及处理补充规定》(校人发〔2016〕127 号)
(二)补充规定
1.学院党委对申报人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并做出鉴定,提出明确意见。党委书记列席学科评审组会议,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并在评审前代表本单位党委介绍申报人思想政治素质及师德师风情况,并明确说明师德师风是否合格。
2.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须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课题)。
3.增加代表性成果申报职称渠道。对不满足正高级职称正常申报业务条件,但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以及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 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评议推荐,科研、推广等部门初审和组织同行著名专家评价,获高度认可的,直接参加校高评会评审或由校职改领导小组审定。(申报程序见附件)
4.预聘制教师在三年预聘期内,申报副高级职称对教师资格证书不做硬性要求,三年期满后按照正常条件和要求申报。预聘制教师以教学能力考核代替教学水平评价,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方可申报副教授职称。
三、申报范围
凡在2018年12月31日前,达到规定的申报各级职称任职资格条件的在册在岗人员(不含2019年退休人员),在岗位设置范围内,可申报高一级职称。凡转换专业技术系列人员须在新专业技术系列岗位工作满1年且考核合格,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
四、工作安排
(一)评审进度安排
3月5日~3月11日 个人申报 教学水平综合评价
3 月 12 日~3 月15日 相关处室集中审核
3月16日~3月18日 学院资格审查 3月19日~3月26日 申报材料网上公示 3月27日~4月3日 学院学科组评审 4月4日~4月12日 学院学科组评审结果公示 4月13日~4月21日 校高评会评审 推广评审委员会评审
4月22日~4月26日 评审结果网上公示
4月30日前 校职改领导小组审定,发文聘任
(二)集中审核安排
3 月 12 日~3 月 13 日 北校区 3 号教学楼 3124 室
3 月 14 日~3 月 15 日 南校区国际交流中心 111 室
(三)资格审查安排
1.申报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和科研为主型教师系列职称人员,持评审表在集中审核时间段内由相关处室审核并签字盖章后,由学院严格按照评审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2.申报直聘和破格以及农业推广系列、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其他系列和全脱产博士后晋升职称人员,持评审表在集中审核时间段内由相关处室审核并签字盖章后, 由学院严格按照评审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校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后对合格人员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3 月 13 日北校区 3 号教学楼 3124 室 申报直聘、破格、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及全脱产博士后晋升职称人 员。
3 月 14~15 日南校区国际交流中心 111 室 申报农业推广系列、其他系列职称人员。
五、提交材料
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表2份,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表1份;申报条件要求的各种证书、论文论著的原件;申报高级职称者,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1份,并装订成册,具体内容及顺序如下:
(一)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学为主型和教学科研型教师)。
(三)研修经历证明复印件。
(四)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论文复印件,按照评审表所填论文顺序装订,其中:
1. 收录论文:复印收录证明及论文全文。
2. 核心期刊教改论文:复印论文全文。
3. 其他类期刊论文:复印期刊首页、目录、论文首页、期刊末页。
(六)其他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其中著作或教材仅复印著作首页、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页、目录、编委成员页及前言后序页。
(七)申报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每袋粘贴打印好的封面(主要内容包括:申报人所在单位、姓名、申报职务、申报学科、袋内材料相对应的目录),并在材料袋底部和两个侧部粘贴打印有单位、姓名、专业及申报职务的字条,多个材料应在材料袋底部标明共几袋字样,如:3-1,3-2,3-3等。
六、工作要求
(一)请申报人员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评审表、各种证书及成果原件等进行成果审核及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二)3月7日前,教师(不含预聘制教师)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须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学水平评价表》,经学院初审合格并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进行审核。
(三)3月18日前,学院统一报送资格审查汇报表到人事处师资科。
(四)2019年申报各级职称评审费标准,中级评审费200元,高级评审费400元。
缴费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申报合格人员于3月22日前按以上标准将本人评审费交本学院统一到计财处缴费,学院将缴费收据送人事处师资科备案。
七、纪律要求
(一)申报人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纪律规定,对本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负责。出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拉拢贿赂评审相关人员等行为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对已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
(二)评委违反评审纪律,或利用职称评审工作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取消评委资格并视情节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三)评审工作人员违反评审纪律,徇私舞弊、暗箱操作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
(四)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对于违反有关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及纪律要求,玩忽职守或有严重失职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申诉受理
学院成立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申述受理小组,主要负责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及申诉的处理,办公电话:87082845。
组长:张海成
成员:韩新辉 黄 镇 董 剑 张 莉 聂俊峰 赵普庆
附件: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相关文件和表格
农 学 院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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