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了认真做好我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人事处《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2018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师德师风考核组)
组长:张海成 单卫星
成员:张蓉 冯永忠 吴清华郭东伟 韩娟 海江波 黄镇 董剑
韩新辉 韩德俊 李学军 贾志宽 赵普庆 张莉 廖代卿
二、考核的范围
(一)学院2018年在职在岗人员。
(二)以下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公派出国6个月及以上且在批准期内的人员和内退人员视同考核合格,学院负责填写《2018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2.援藏、援疆、援青及扶贫等校外挂职干部不参加年度考核(在汇总表备注栏注明);
3.待岗人员、病假、产假等超过六个月及以上者,学院填写《2018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三、考核的标准和要求
(一)年度考核包含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具体业务工作完成情况等内容。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考核由各单位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18)73号)及 《农学院教职工思想政治鉴定办法(试行)》(农学党〔2018〕6号)执行,其中管理人员和教辅工勤人员不参加师德师风考核。
(二)教师侧重考核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科技推广、社会服务等情况;实验技术人员按照《关于加强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指导意见》(校人发(2016)432号)、《关于加强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指导意见》和《农学院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其他人员侧重考核工作态度、日常考勤、履职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
(三)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考核为“优秀”人员数,严格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各部门考核名单及具体指标见附表),各部门推荐的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教职工,应该在各个方面比较突出,具有很强的代表性,确实是全院教职工学习的模范。
(四)三个等级的基本标准
1.优秀:思想政治鉴定和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高质量完成受聘岗位的工作任务,科研或管理成绩显著;本年度在岗时间超过9个月(含9个月)。其中教学科研型和科研为主型教师2018年度须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到位科研经费30万元以上或发表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科院二区以上SCI 论文2篇或在学校双一流B类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以上或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有国审、省审品种、国家登记鉴定品种1个(国家级一等奖前5,二等奖前3,省部一等奖的前2,二等奖第一名,国审品种前5, 国家登记前3,省审品种第一完成人)或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或撰写的调研报告得到省部级以上主要领导批示等;科研推广型教师年度到位经费不低于50万元或举办培训会,培训人员2000人次以上(须提供证明)获推广成果在地市级以上主要媒体报道等;管理科级干部、辅导员须在学校新闻网发表通讯报道不低于8篇或学院网站20篇以上或起草文件和总结10篇以上或撰写调研报告2篇以上或管理方面研究论文1篇以上。
本年度出现旷工(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全年累计请假20天以上或无故旷工1天以上)、受到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的或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工作失误、延误、错误问责办法(试行)》(校党发(2016)79号)受到问责处理的,考核结果不得定为优秀。
2.合格:思想政治鉴定和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3.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不履行岗位职责,经教育帮助无明显改进;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考核材料弄虚作假者;有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或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
(2)违反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3)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4)全年旷工累计5个工作日(含)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
(5)寻衅闹事,吵架斗殴,经教育不改,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
(6)年度受到行政记过(含)以上、党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
(7)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填表,部门总结。2019年1月2日前,教职工个人填写年度工作考核表(考核表从学院网站下载),各部门进行个人工作总结和交流,进行师德师风考核,评定考核等级。
教师岗位、科技推广岗位由所在系考核;管理岗位、实验技术岗位、编辑岗位、工勤岗位前由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在其他学院基地工作的科技推广人员考核表由基地负责人签字后报学院考核。
(二)填写意见,提交材料。2019年1月3日17点前,各系(部门)负责人填写基层部门意见,以系(部门)为单位将附件6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2018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含优秀人员推荐名单、合格人员名单、不合格人员名单、未考核人员名单和考核表)一并交院党政综合办公室。
(三)考核小组审议,学院公示。1月4日,学院召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按照考核标准和要求对各部门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评议,考核结果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四)复核。学校师德师风工作组办公室审核各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并受理教师的复议申请。若有问题,报请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作出综合评议,并将最终考核结论,以书面形式告知各学院执行。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自学院公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申请复核。
附件:2018年度职工考核相关附件
农学院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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