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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9-20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为做好我院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及曹德旺助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等19项国家、学校及社会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及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学院资助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单卫星   惠安堂

 

组员:海江波  张海成  彭小凤  宋雪  沙影  杨华  夏可阳 李春华 帕尔哈提.买明

 

二、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

 

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学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名额为10名,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名额为24名,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院本年度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资助标准分3500元和2500元两个等级,每个等级的人数由各年级根据学校划拨金额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情况确定。

 

2、具体要求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要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299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300号)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301号)文件执行。同时,2015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2014级、2013级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四级;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书面评审材料

 

①《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A4纸正反面套印);

 

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3)。

 

(2)国家励志奖学金

 

①《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4);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3)。

 

(3)国家助学金

 

①《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5);

 

②《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4、国家今年继续编辑《201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本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须提交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要以第一人称书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撰写格式样本见附件6)。先进事迹材料只需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并附电子生活照1张。

 

三、本科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

 

评选对象为我院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奖励名额5名。

 

书面评审材料

 

(1)《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8);

 

(2)《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四、社会各类奖助学金考核及评选工作

 

(一)社会各类奖助学金的考核工作

 

根据资助方要求,学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获得2015-2016学年度曹德旺助学金等七项社会类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给予资助,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享受该项资助的资格,缺额在同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递补。所有替换情况均要在《2016-2017学年连续性质奖助学金变更情况统计表》统计(见附件10)。各类连续性质奖助学金需考核学生名单见附件11。

1、曹德旺助学金考核

 

学院对2015-2016学年度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需提交《受助学生跟踪考核表》(见附件13)和《学业成绩表》;如有考核不合格学生,新递补学生需提交《曹德旺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2)、申请书,填写《2016-2017学年度曹德旺助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2、唐仲英德育奖学金考核

 

学院对2015-2016学年度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需提交《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审核表》(A3纸正反面套印)(见附件15)和《学业成绩表》,考核不合格学生,要填写《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变更表》(见附件14),新递补学生需提交《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4)。填写《2016-2017学年度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3、香港思源奖助学金考核

 

学院对2015-2016学年度受助学生进行考核,上学年出现考试不及格或者平均学习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其享受该项资助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需提交如下材料:学生本人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等方面内容);《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面套印)(见附件16)、《学业成绩表》;填写《2016-2017学年度香港思源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根据香港思源基金会要求,学院须同时将2016年毕业的受助学生历年学习成绩单报送资助中心(见附件11)。

 

4、春雨奖学金考核

 

学院对2015-2016学年度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需提交《受助学生跟踪考核表》(见附件13)、《学业成绩表》;如有考核不合格学生,学院需按照1:3的比例重新递补3倍候选者,提交申请书、《春雨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7)和《学业成绩表》;学院填写《2015-2016学年度春雨奖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

 

5、毅宁奖学金考核

 

学院对2015-2016学年度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需提交申请书、《毅宁基金贫困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8)、《学业成绩表》、《2016-2017学年度毅宁奖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院系推荐信一封及个人生活照一张。

 

6、九九助学金考核

学院对2015-2016学年度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需提交申请书、《九九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9)、《学业成绩表》。

 

7.宁夏校友助学金考核

学院对2015-2016学年度受助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学生及新递补学生均需提交申请书、《宁夏校友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8)、《学业成绩表》。

 

(二)本科生社会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

 

1、曹德旺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2016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评选名额2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连续资助至大学毕业。具体评选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曹德旺助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7]81号文件)执行。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等,统一要求手写);《曹德旺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2);《2016-2017学年度曹德旺助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2、香港思源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中、西部省份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同时兼顾沿海省份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特困学生。评选名额为2016级1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连续资助4年。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香港思源奖助学金评选条例》(校学发?2005)346号文件) 执行。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等)、《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面套印)(见附件16)、《2016-2017学年度香港思源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3.朱英龙贫困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评选名额为13名,其中一等奖3名,资助标准为每人2000元;二等奖10名,资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朱英龙贫困助学金评选条例》执行。

需提交材料:《朱英龙贫困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0)、《2016-2017学年度朱英龙贫困助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只需电子版,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学生的学业情况、获奖感言、今后的努力方向及回报社会的决心等。字数控制在320字左右)(见附件21)。

 

4.春雨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2015级1名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连续资助至大学毕业。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春雨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思想品德、创新能力等方面情况)、《春雨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7)、《学业成绩表》、《2016-2017学年度春雨奖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

 

5.先正达奖学金

评选对象我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成绩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名额为1名,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先正达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学发?2006?192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先正达奖学金获奖学生情况登记表》(A4纸正反面套印)(附件23)、《学业成绩表》、《2016-2017学年度先正达奖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6.拜耳作物科学中国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全日制二年级本科生,学院推荐3名,全校共推荐8名品学兼优的学生作为拜耳作物科学中国奖学金新增候选学生,拜耳公司将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参加社会活动情况、面试情况等方面投票产生5名最终获奖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

评选条件:学习成绩为专业前30%,综合测评成绩居班级前20%;流利的英语口语和娴熟的英文写作技巧(通过国家英语四级);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担任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需提交材料:《拜耳作物科学中国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5)、《学业成绩表》、《2016-2017学年度拜耳作物科学中国奖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

7.何康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评选名额为1名,奖励标准为每人4000元。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上学年度学习成绩、综合测评等方面情况)、《何康农业教育科研基金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6)、《学业成绩表》、《2016-2017学年度何康奖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8.金正大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评选名额5名,其中一等奖学金2名,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二等奖学金3名,奖励金额每人3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金正大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3〕9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金正大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8)、《2016-2017学年度金正大奖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9.榆林校友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二年级及以上陕西榆林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优秀本科学生,资助名额1名,资助金额为每人4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榆林校友助学金评选办法》(学生〔2014〕4号)执行。

需提交材料:申请书、《榆林校友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1)、《2016-2017学年度榆林校友助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10. 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名额16名,奖励标准每人2000元。具体评选按照《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执行。

需提交材料:《大北农励志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41)、《学业成绩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A4纸上)、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家庭贫困证明、《2016-2017学年度大北农励志助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11.睿尚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院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奖励名额6名。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睿尚奖学金评选办法》(学发?2014?5号文件)执行。

需提交材料:《睿尚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6)、《学业成绩表》、《2016-2017学年度睿尚奖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12.太白?煜兴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陕西太白县籍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奖励金额和获奖人数根据申请人的数量及申请人的综合水平情况确定。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太白?煜兴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学发?2014?5号文件)执行。

需提交材料:《太白?煜兴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9)、《学业成绩表》、《2016-2017学年度太白?煜兴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13.“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奖励标准每人4000元,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粤情”广州校友励学金评选办法》(学发[2014]5号文件)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14.王同川励志奖学金本次评选奖励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奖励金额每人10000元人民币。获奖学生在学习持续进步的情况下连续奖励4年。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王同川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15.文华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人民币。具体评选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文华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需提交材料:《奖助学金申请表》、《名单汇总表》。

 

五、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9月13日-9月20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阅读学习通知文件,安排布置工作;

 

(二)学生申请(9月21日-9月26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书面申请提交学院;

(三)班级民主评议推荐(9月27日-9月30日):各班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四)院系初审(10月8日-10月18日):院系资助工作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五)学校审核、公示(10月19日-10月25日)。

 

 

六、注意事项

(一)本年度各项资助工作涉及学生人数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学生班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社会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校学发?2007?298号)精神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各学生班在做好资助工作的同时,要做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扶贫与扶志相结合,不断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通过召开主题班会、资助政策宣讲等活动,使学生对学校的资助政策有全面的了解,同时树立优秀学生典型,教育引导学生培养服务社会的感恩意识,并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以自身实际行动传承爱心、回报社会。

(三)各项奖助学金所提交学生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申请书、申请表全部手写,申请表格不得随意变更。《学业成绩表》按教务网站格式统一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请各单位按照要求严格审查材料并用回形针固定。连续性资助项目所有获奖学生名单统计到相应汇总表。唐仲英德育奖学金2015级学生评选工作将在明年3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请各年级于9月30日前完成何康奖学金评选工作,同时将获奖学生有关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于10月18日前完成其他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并将所有书面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附件3、附件9、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朱英龙受助学生个人基本情况介绍电子版材料等以各单位命名打包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五)本年度将继续开通资助工作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做到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资助工作投诉电话:029-87082409

资助工作投诉信箱:5101215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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