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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联合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06-12-30     浏览次数:

     

通  知

 

各单位:

现将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联合奖学金项目再次转发如下,请各单位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和在读研究生报名。

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签署了新的协议,自2007年起每年选派50名学生或学者赴亥姆霍兹联合会攻读博士学位、联合培养博士或者从事博士后研究。此项目是留学基金委与DAAD合作以来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项目,经费比较充足,而且没有德语方面的要求。该项目已经公布了具体的研究方向和外方教授的名单,我校很多专业涉及在内。该项目指南已经公布在国家留学网上:http://www.csc.edu.cn/gb/downloaddoc/2007/项目指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青年学者交流项目.doc

我校拟申报该项目的人员请仔细阅读项目指南,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公派出国研究生申请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下载),经本人导师、所在单位审批后,报留学服务中心。

近期已申报其它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的人员或纳入学校派出计划的人员等不能再申报此项目。

联系电话:87080185

 

留学服务中心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青年学者交流项目

一、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促进中、德两国在教育、科研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于2006年9月签署的合作协议,设立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青年学者交流项目。从2007年起选派50名优秀学生及学者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攻读博士学位、联合培养博士或从事博士后研究。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能源、地球与环境科学、生命科学、信息与工程、材料科学、运输与空间科学

(二)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6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三)选派规模:每年不超过50人

三、资助内容

根据双方协议,由留学基金和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共同资助。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攻读博士学位者年龄应在30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生,不接受在读博士生的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年龄应在30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在读一年级或二年级博士生;申请博士后研究者需在获得博士学位三年内申请。

(三)申请时须提交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所属15个研究中心邀请信复印件。

(四)应达到托福580/217以上(含580/217)。

五、申请办法

(一)申请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申请人登录国家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报名。

(二)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三)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并受理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及单位的申请。受理机构自2007年1月5日起提供咨询。

(四)受理时间

申请人应于2007年2月25日至3月20日进行网上报名并向所在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及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人。《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受理机构

六、评审、录取办法

中德双方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由申请人自行联系接受单位。

八、申请选派程序

   另行公布。

 

附件:《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联合奖学金2007年度可资助研究课题及位置清单》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委校长办公室 2006-12-30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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