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课题组、老师: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院(系)公用房有偿使用暂行办法》(校国资发[2009]11号),公用房有偿使用。请院属各位老师于12月17日前到院综合办公室确认房屋(办公室、科研用房、实验室、辅助用房)使用情况,逾期不予受理。
党政综合办
201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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