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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火炬传递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08-06-30     浏览次数:

     

通  知

 

关于做好火炬传递有关工作的通知

全校师生员工:

2008年7月3日上午奥运火炬将在我校南校区传递,经喷泉广场南侧、图书馆南门、槐园十字进博览园西门,从博览园东门离开。为了确保火炬传递安全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7月3日(星期四)7:00―11:00,南校区校园实行交通管制。届时,南校区北门(原农科院大门)、小南门(校医院旁)、通往农科院家属区小门封闭,火炬传递沿线所有车辆和行人禁止通行;进入校园须凭有效证件(工作证,学生证、离退休证、临时通行证)在7:30以前进入,7:30以后禁止出入。

二、火炬传递沿线周边200米范围内(包括图书馆周围停车场、国际交流中心西停车场、科研楼西停车场、农学院办公楼前、资环学院办公楼前、农科院13、14、15、16号家属楼周围)严禁停放任何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

 三、火炬传递沿线200米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国际交流中心、科研楼、图书馆、农科院家属区13、14、15、16号家属楼、档案馆、农学院、园艺学院、资环学院、经管学院、原农科院医疗点办公楼等区域)二楼以上不能留人,所有窗户必须关闭,屋顶禁止站人。

 四、7月3日上午学生停课,通勤车停发,学校统一组织全校师生观看火炬传递,各学院教职工和本科生由学院组织,研究生由研究生院组织,机关直属附属单位教职工由工会组织,7:00前到位,在学校指定路段观看火炬传递。

五、火炬传递期间,师生员工不得在火炬传递路段及活动场所参与非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所有观众务必文明观看,服从执勤民警、武警官兵、保卫人员、志愿者的管理和指挥,严禁起哄、拥挤,严禁攀爬到树木、灯箱、栏杆、楼房上观看;严禁打出与奥运无关的横幅和标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和其他违禁品。

六、7月3日下午正常上课,通勤车恢复正常。7月3日上午学生耽误课程由任课教师与教务处、研究生院联系,安排补课。

特此通知。

 

 

                                   党委校长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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