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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宁波余姚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13-05-03     浏览次数:

     

 

因环保事业发展,急需补充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同意,市环境保护局部分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余姚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是隶属于余姚市环境保护局的一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明确的单位规格,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负责全市各类环境要素的环境监测、环境污染事故调查等工作。

(二)余姚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是隶属于余姚市环境保护局的一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明确的单位规格,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负责做好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和相应监督管理工作。

(三)余姚市环境保护基层所是隶属于余姚市环境保护局的一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明确的单位规格,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负责对全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二、招聘单位、岗位、指标,学历和专业要求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指标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1

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环境监测分析

1

本科及以上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辐射防护与环境工程、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

2

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监督管理

3

本科及以上

环境保护、环境监测、环境保护与监测、环境治理、环境治理工程、环境监测与治理、环境保护与治理、环境工程、生态环境工程、环境监测与评价、环境监控技术、环境科学、环境学、生态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环境工程、农业环境保护、农业资源检测、化工分析、分析化学、工业分析、工业分析技术、化工分析与监测、有机化学、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工工程、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生物工程、生物技术、生物科学。

3

市环境保护基层所

环境监察

5

本科及以上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宁波市常住户口、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且已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社会人员;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在宁波,下同)和户口已迁至宁波且在宁波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宁波生源201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对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户籍地不限。公务员、事业人员(包括截止2013年4月24日,已被确定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拟聘用对象者)、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3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和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相符);

3、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对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3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属于《余姚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条件》(附件1)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

四、招聘原则、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办法和程序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3年5月7日一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余姚市环境保护局2楼会议室(大黄桥路138号);

报名者持学历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等原件及其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余姚市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现场接受资格初审。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写作》一门,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内容。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具体划定办法: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若60分及以上按60分划定,若不足60分则按平均分划定。

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考试成绩合成:

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即: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

面试合格者入闱体检。先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列在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测试后得分高者排列在先。下同)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办法参照2012年宁波市考录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闱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同时再次审核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者(有附件1所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并在本岗位入闱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五)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的相关手续并进行人事关系转移)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之后因故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记载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无正常理由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研究生同时凭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 2013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人事代理,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或见习期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或见习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经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相关规定

(一)有关招聘政策和具体要求及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报名表自行下载,可在报名前预先打印或填写。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二)常住户口以2013年4月2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2013年4月24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户籍不限的对象除外)。

(三)报名时,所需证件资料须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报名;报考者本人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在余姚人才网予以公布。

(五)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六)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以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或不实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有恶意报名,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拟聘用对象公示等信息均将在余姚人才网(www.yyrc.com)公布,其他未尽事宜或相关补充通知等信息也将在余姚人才网(www.yyrc.com)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对公布、公告的相关内容有异议或疑问的,可在7天内向余姚市环境保护局反映、咨询,联系咨询电话0574–62725168、0574–62704460。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八)本公告由余姚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余姚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报名表.doc(2).doc

2013年宁波余姚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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