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教职工:
根据校人事处《关于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信息采集的通知》 (2016年9月20日)要求,现将我院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信息采集与核对对象:全院教职工(含内退人员)
2. 时间:2016年9月22日——2016年9月30日。
3. 地点:党政综合办公室(9209办公室)
4. 信息采集与核对说明
(1)姓名、身份证(护照)号:按照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护照)上的相关信息填写,在职人员身份证号码必须为18位。身份证上出生时间与档案出生时间不一致的,暂以本人档案记载为准。
同时,每位职工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居中,A4纸复印),并按名册顺序整理。(附示例)
(2)户口性质、户籍地:“户口性质”按照“本地非农”、“外地非农”、“本地农户”、“外地农户”、“港、澳、台居民”、“华侨”、“本地居民户”、“外地居民户”、“未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和“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填写;“户籍地”要精确到县区,如“陕西省咸阳市杨凌区”。
(3)在职人员“最后一次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时间”:是指参保个人最近一次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时间。对多数人来讲,最近一次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时间就是本人参加工作时间,从企业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按调入时间填报。军转干部和复退军人按本人到地方机关事业单位起薪时间填报。
(4)退休人员“邮编和地址”:退休人员此项请填写常住地址,务必核实准确,以便接收相关对账单。
5.其他要求
需要完善的基本信息请在空白处直接填写,要更正的信息请在对应栏目中依次填写,请不要在原信息中涂改。个人信息核准无误后需本人签字确认。
农学院党政综合办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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