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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技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3-07-08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课题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属高校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3〕12号)精神。现就我校有关自查自纠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组自查自纠所有课题组对照科技经费使用情况自查报表(见附件),全面排查科技经费使用中的问题,填写自查报表。请各课题组务必于7月12前将自查表交学院党政综合办。

二、管理政策宣传和学习各相关部门、各学院要分别组织开展科技经费管理政策、法规文件学习活动,尤其是要将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的有关精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要求,传达给每位科教人员和相关管理服务人员。梳理本单位科技经费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工作机制,查找工作簿弱环节和缺陷,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8月20日前报送到计划财务处项目资金管理科。

三、学校抽查和调研7月1日至8月30日,计划财务处牵头,科研处、推广处、审计处等单位配合,随机抽取部分在研课题,对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学院、课题组自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提出进一步加强科技经费管理的建议和办法,提交学校研究。

四、完善制度、整改规范9月30日前,根据自查和调研情况,修订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管理、使用科技经费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科技产出率。

五、有关要求各有关部门和科研人员要认真学习、理解文件内涵,把握政策要求,深刻吸取案件教训,如实反映经费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主动整改。

 附件: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自查报表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3年6月26日

附件:

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自查报表

项目名称:

立项时间

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自查内容

说明

1.无预算、超预算和扩大科研经费开支范围     

2.转拨经费未订立合同和分解预算     

3.层层转拨、变相转拨经费    

4.劳务费列支与事实不符     

5.劳务费重复报账    

6.虚构业务开具真实发票套取资金     
7.利用假发票报账     

8.收受仪器设备及试剂耗材等商业回扣    

9.虚假白条报账     

10.购置固定资产未纳入学校管理   

11.未经允许利用无形资产投资谋取个人利益     
12.横向科研项目未签订合同    

13.横向科研经费未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14.科研产出或副产品收入未缴学校财务部门管理

15.本人或参与人与关联公司(单位)进行合作

16.利用科研成果或经费成立或参股企业  

17.其他违法违规现象

对科研经费管理与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学院负责人:                       课题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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