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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资格认定和建档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3-07-08     浏览次数:

     

各本科学生班:

  为做好我院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办(学)发[2007]89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

(一)在校注册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2013年被我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院(系)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认定程序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执行,申请认定的同学应如实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2013级新生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到学生本人),并经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开学后连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一同提交院系,即可进行评议认定,同时在学生管理系统(http://xg.nwsuaf.edu.cn/)提交申请。

对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家庭经济无显著变化,只需提交《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同时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网址同上)提交申请,即可进行评议认定。

四、时间安排

(一)7月5日―7月10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领取《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二)各班于下学期开学后(9月5日前)将表格汇总,交由各班民主评议小组讨论,经过各班民主评议后,产生各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并于9月11日前提交各班汇总表(附件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2013版)),纸质版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ruochenzhu@126.com。

(三)9月11日―20日,学院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开始对申请学生进行认定,经公示后确定本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    

五、注意事项
(一)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开展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各班级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安排部署;要关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开展资助育人工作,确保我校2013-201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二)本年度2013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在查阅学生档案的基础上,根据学生本人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在校表现等方面进行认定,同时建立2013级新生基础信息库,此信息库作为以后各学年度进行认定的基本库,在保证稳定的基础上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临时变化,做些适当调整;其它年级学生申请认定应根据学生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校内一卡通消费情况以及在校平时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认定。
2013级新生拥有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的学生不应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象;其它年级学生由院(系)根据学生专业特点、在校日常表现及日常消费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三) 2013级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且通过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学生贷款资格预认定系统审核通过的新生,可直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学院会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严肃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农学院   

2013年7月8日 

通知附件:

icon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icon附件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3版.doc

icon附件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2013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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