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农学院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职工考核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5-12-23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15年度教职工考核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廖允成 惠安堂

成员: 奚亚军 海江波 马志宏 张蓉 冯永忠 员海燕 刘曙东 马守才 贾志宽 吉万全 王竹林 李向拓

二、考核对象

2015年在册在岗教职工。

三、填表要求

2015年在册在岗教职工都必须如实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2015年度工作考核表》(附件一)。

四、考核程序

1.本人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并如实填写年度工作考核表,于12月25日前将考核表连同考核表电子版交到各系系主任处。

2.教师岗位、科技推广岗位由所在系考核。

各系于12月26日-28召开考核工作会议,进行工作总结和交流,评选考核等级并推荐校级先进个人候选人。推选优秀指标控制在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在此基础上,经个人申报并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5年度先进个人登记表》 (见附件二),推选校级先进个人候选人,指标控制在参加考核人数的5%以内。12月29日,各系系主任向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考核情况,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投票确定考核优秀并推荐校级先进个人候选人。

3. 管理岗位、实验技术岗位、编辑岗位、工勤岗位12月28日前由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

4.在其他学院基地工作的科技推广人员考核表由基地负责人签字后报学院考核。

5. 12月28日-30日考核结果和校级先进个人候选人在学院公示3天。

6.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六、有关说明

1.公派出国且在批准期内的人员和内退人员视同考核合格,学院填写《2015年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2.待岗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及以上者和长期不在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学院填写《未参加考核证明》。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1)考核年度内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2)由于非不可抗因素造成重大教学或科研事故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3)不愿承担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或其他工作;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校年度考核的人员。

4.年度考勤旷工、迟到、事假在本系列总人数前25%者,不得评选考核优秀。

5.对长期不在岗工作或主要精力不在学校的人员,及违反学校有关兼职兼薪规定的,学院将情况上报,学校查实后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农 学 院

2015年12月22日

版权所有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学院  我们的位置  您好,您是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