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研究生公寓是研究生日常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住宿管理关系着研究生人身、财产安全,关系着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着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住宿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04]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 》(教社政厅[2005]4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住宿安全教育
各院(系)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研究生在校外租房住宿不仅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而且容易引发安全隐患,研究生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充分保障,因此,各院(系)要进一步加强校内研究生住宿的安全教育,教育研究生不要在学校学生公寓以外的地点租房住。要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外出试验住宿安全教育,学院、导师在与兄弟院校(所)签署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时,要求对方单位要担负研究生住宿的安全保障和安全教育工作,同时要提醒研究生在外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遵守对方单位的管理制度。
二、加强住宿安全管理
各院(系)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研究生在校外住宿的安全管理,严格审批程序,责任落实到人。研究生导师为研究生住宿教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院长为主要责任人。
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在学生公寓以外地点住宿(外出试验的除外)。因特殊原因需要在学生公寓以外的地点租住居住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退宿审批表》,经导师、院(系)核实原因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后勤管理处批准。
在学校学生公寓以外地点住宿的研究生,应主动与导师和院(系)进行信息沟通,如住宿地点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须在一周内将新的住宿地点和联系方式告知导师、院(系)。同时,院(系)、导师要加强与校外住宿研究生的联系,定期对其住宿环境进行安全检查。
三、退宿审批办理时间
学校每学期开学初两周和学期末最后两周办理研究生退宿相关手续。
附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退宿审批表 nxyyjsheng20090628.doc
研究生院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请各位研究生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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