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学生班:
为做好学院2016—2017学年综合测评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测评工作
(一)测评办法
1.2016级学生遵照《农学院2016级学生2016—2017学年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执行。
2.2016级以前学生遵照《农学院2014级、2015级学生2016—2017学年素质综合测评细则》执行。
(二)时间安排
1.9月20日-9月23日成立测评工作小组,组织参评学生学习综合测评文件,收集相关资料;
2.9月23日测评结果上报团工委学生会办公室;
3.9月24日团工委学生会办公室审核并汇总提交材料;
4.9月25-26日学院公示综合测评结果。
二、评优工作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海成
成 员: 彭小凤 杨 华 沙 影 高雪纯 班主任 团工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二)评选和奖励办法
1.校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奖的评选与奖励,遵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2016级学生遵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奖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校学发〔2017〕33号)执行;2014级、2015级学生遵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奖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试行)》(校党发〔2008〕203号)执行。
2.院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参照校级相应奖项评选条件执行,名额根据具体情况确定;2016级学生评选院级三好学生,要求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居专业年级前20%, 2014级、2015级学生评选院级三好学生,要求综合测评成绩居专业年级前20%,其他评选条件参照校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执行;学院给各类院级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并发给先进班集体奖金500元,发给优秀学生干部奖品一份。
3.被推荐为校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的班集体和个人,不再参加院级相应奖项评定。
(三)时间安排
1.9月21日-9月23日安排学习文件并收集、整理、核实材料;
2.9月24日前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个人单项奖的申请材料交到各年级辅导员处;
3.9月25-27日学院公示评优结果;
4.9月28日上报学生处。
三、工作要求
(一)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是对学生德、智、体等诸方面的全面评价,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班及相关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二)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公开地做好每项综合测评工作。综合测评工作小组要将每位同学的测评资料、加扣分情况予以公开,并认真听取同学的意见,如发现错误应及时予以纠正。
(三)综合测评中的各类表格要用黑色中性笔或钢笔认真填写,不得涂改,否则涂改栏(项)成绩按零分计。
(四)班级综合测评小组认真核对本班参评学生相关信息,如有学籍变更,应提前到学院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更新,确保各项评定工作如期进行。转专业的学生在原班级测评及评优。
(五)在综合测评过程中,凡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扰乱综合测评秩序、妨碍综合测评工作正常进行者,取消本次综合测评资格,并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2016-2017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相关材料
农学院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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