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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9-21     浏览次数:

     

各本科学生班:

  为做好学院2016—2017学年综合测评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测评工作

  (一)测评办法

  1.2016级学生遵照《农学院2016级学生2016—2017学年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执行。

  2.2016级以前学生遵照《农学院2014级、2015级学生2016—2017学年素质综合测评细则》执行。

  (二)时间安排

  1.9月20日-9月23日成立测评工作小组,组织参评学生学习综合测评文件,收集相关资料;

  2.9月23日测评结果上报团工委学生会办公室;

  3.9月24日团工委学生会办公室审核并汇总提交材料;

  4.9月25-26日学院公示综合测评结果。

  二、评优工作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海成

  成  员: 彭小凤  杨 华  沙 影  高雪纯  班主任  团工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二)评选和奖励办法

  1.校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奖的评选与奖励,遵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2016级学生遵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奖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校学发〔2017〕33号)执行;2014级、2015级学生遵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奖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试行)》(校党发〔2008〕203号)执行。

  2.院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参照校级相应奖项评选条件执行,名额根据具体情况确定;2016级学生评选院级三好学生,要求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居专业年级前20%, 2014级、2015级学生评选院级三好学生,要求综合测评成绩居专业年级前20%,其他评选条件参照校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执行;学院给各类院级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并发给先进班集体奖金500元,发给优秀学生干部奖品一份。

  3.被推荐为校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的班集体和个人,不再参加院级相应奖项评定。

  (三)时间安排

  1.9月21日-9月23日安排学习文件并收集、整理、核实材料;

  2.9月24日前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个人单项奖的申请材料交到各年级辅导员处;

  3.9月25-27日学院公示评优结果;

  4.9月28日上报学生处。

  三、工作要求

  (一)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是对学生德、智、体等诸方面的全面评价,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班及相关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二)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公开地做好每项综合测评工作。综合测评工作小组要将每位同学的测评资料、加扣分情况予以公开,并认真听取同学的意见,如发现错误应及时予以纠正。

  (三)综合测评中的各类表格要用黑色中性笔或钢笔认真填写,不得涂改,否则涂改栏(项)成绩按零分计。

  (四)班级综合测评小组认真核对本班参评学生相关信息,如有学籍变更,应提前到学院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更新,确保各项评定工作如期进行。转专业的学生在原班级测评及评优。

  (五)在综合测评过程中,凡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扰乱综合测评秩序、妨碍综合测评工作正常进行者,取消本次综合测评资格,并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2016-2017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相关材料

  

  

  农学院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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