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学生: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校党发[2005]83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校研发〔2008〕102号)有关精神,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给学生提供实践锻炼的机会,学院现面向全院在籍全日制学生招聘2017-2018年勤工助学学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申请条件及聘用
申请勤工助学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行良好;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日常表现好;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学习努力,成绩合格;
(5)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
2.聘用流程
有意愿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需填写《农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1),于2016年9月15日前提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经学院遴选后,予以聘用。
二、聘任岗位及数量
岗位名称 |
岗位数量 |
设岗科室(教师) |
工作内容 |
管理助理岗位 (研究生、本科生) |
≤12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协助辅导员处理日常事务 |
≤5 |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
协助处理研究生日常事务 |
|
1 |
科研推广办公室 |
协助处理科研推广办公室日常事务 |
|
≤2 |
本科生教学办公室 |
协助处理本科教学事务 |
|
1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协助处理党政综合办公室日常事务 |
三、工作考核与报酬发放
勤工助学学生每月需填写《农学院勤工助学工作考核表》(附件2),学院根据岗位性质,参考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效率等方面,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评定,并以评定结果核算和发放劳动报酬(报酬标准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四、注意事项
(1)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应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进行,不影响学生自身的学习。
(2)原则上一名学生只能从事一份勤工助学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对工作态度端正、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表现突出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不服从安排着,可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并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勤工助学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联系电话:029-87082180 029-87082409
农学院
2017年9月13日
版权所有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学院 我们的位置 您好,您是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