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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然科学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4-11     浏览次数:

     

各系(中心):

    根据学校加强校院两级管理相关要求,结合学校科研工作实际,2017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下达到学院,由学院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等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按照教育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农学院2017年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然科学类)专项资金项目的遴选与立项工作。

    二、资助范围
      总体要求:优先资助紧密结合农学院作物学科规划,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围绕农业生产中遇到的重大科学问题,开展探索性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选题。重点支持5个二级学科方向的16类课题的研究。

    1、作物遗传改良与种质创新方向(1)突破性新品种培育;(2)作物种质资源创制与精准评价;(3)作物转基因遗传改良;(4)共性关键性育种技术与理论创新;(5)良种繁育与种子加工技术。

    2、作物杂种优势理论与技术方向(1)作物杂种优势的理论基础;(2)作物杂种制种技术创新与应用。

    3、作物分子生物学基础(1)作物组学研究;(2)作物重要农艺性状的细胞与分子基础;(3)作物分子设计育种;(4)作物生物信息学。

    4、旱区高效农作制度与作物栽培技术(1)高效农作制度;(2)作物生长发育及其与环境互作的生理生化机制;(3)作物高产优质高效栽培理论与技术的研究。

5、农业区域发展与循环农业(1)农业区域发展与规划;(2)循环农业基础理论与技术研究。

    三、申报条件

 1. 申请人原则上应不超过40岁,具有博士学位。

 2. 尚未承担过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申请人。

 3. 申请人应具有明确的科研团队,研究内容应与本课题组的研究方向相一致,项目申报书需经课题组负责人签名才能上报。

 4. 近三年申报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四、申报遴选程序

 1.学院组织科教人员申报,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提交教授委员会讨论项目名单。

 2.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评审,确定拟资助项目,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文件。

 五、项目执行期限与资助额度
    1.项目自2017年1月起,执行期限不超过3年。

2.项目类别:一般项目10个,每个资助8万元。

 六、时间进度安排与材料报送要求
    1. 4月14日上午,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2017版,A3套印,纸质版和电子版)、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任务书(2017版,A3套印,纸质版和电子版)、2017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送至学院科研办公室(223室),电子版发送至39161958@qq.com,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2. 4月15日,学院组织教授委员会评审(申请人以ppt形式答辩,时间10min),并公布评审结果。

3. 4月17日,学院将立项文件以公函形式分别报计划财务处及科研院,由计划财务处划拨经费,科研院建档备案。

  

联系人:潘小东    联系电话:87082854

 

 

 

 

农学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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