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学院 - 关于做好2016年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农学党发2016-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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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农学党发2016-06号) ——
2017-05-19          点击:   

院属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学院各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通过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充实调整好支部委员会,努力建设团结协作、富有战斗力的党支部班子,推动教工和学生党支部成为引领师生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基层核心,充分发挥教工和学生党支部指导帮助科室、团支部、班委等开展工作,促进师生全面发展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实现学校“双一流“建设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组织程序,依法开展选举工作;广泛发扬党内民主,充分尊重党员权利;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切实加强基层党建。

  三、党支部名额及产生

      1.党支部由3名委员组成,设支部书记1名,组织和宣传委员各1名。

      2.在推荐党支部委员会委员时,要充分考虑委员的性别、民族、年龄、职别等比例和结构上的合理性、互补性和代表性。

       3.党支部委员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多数党员意见酝酿产生,实行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书记实行等额选举。

        4.按照有关规定,换届工作由上届委员会组织实施。

       四、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及进程安排

      1.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提名(2011年3月8日-3月12日)

  根据党支部组成人数的决定,按照“两上两下”的原则,首先召开各支部党员大会,酝酿提出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初步人选。委员候选人的酝酿提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名党性强、作风正、热心党务工作、乐于奉献、且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议事能力的党员担任。 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研究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再经各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无异议后,3月12日前报学院党委。

        2.大会选举(2016年3月13日-3月18日) 各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学院党委研究批准后,由各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正式选举;进行正式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新一届委员会产生后,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 向学院党委报告党员大会选举结果。报告的内容为:选举的基本情况、当选委员的所得票数、书记名单和委员分工情况。

        3.审核批复选举结果(2016年3月21前) 学院党委召开党委常委会议审议批复各委员会选举结果。

       五、有关要求

       1.各总支要高度重视换届工作,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2.各支部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以本次换届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抓紧抓好本支部党的建设,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3.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原则性强,组织程序严密。各支部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举办法和政策要求,规范操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稳妥有序开展。联系党委委员、支部书记要深入实际,指导好委员候选人的酝酿提名工作,多与党员沟通,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和有关建议,为换届选举做好基础工作。

       4.各支部要按照学院党委的统一时间安排做好换届工作,有问题及时反映和汇报。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的时间确定后,及时报学院党委。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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