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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函授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暂行规定

作者:         发布日期:2006-07-19     浏览次数:

     

一、目的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是函授生在毕业前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进行工程技术基本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要求是:

1.通过毕业设计着重培养和训练函授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提高分析和解决一般技术问题的能力。

2.进一步提高函授生工程制图、设计、计算(含使用计算机)能力以及测试、查阅手册等技能。

3.通过对某一课题技术问题的独立设计或研究,使学生初步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及管理工作的能力。

4.培养学生尊重科学技术客观规律,树立正确的设计观点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以及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

二、时间与场所

1.函授专科毕业设计时间为:10周。函授本科毕业设计时间不少于12周。

2.函授生的毕业设计可在工作单位进行。

三选题

1.毕业设计的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尽可能选择来自生产科研实际的工程技术课题或工作实际改革改进方面的实际课题,对于选题确有困难者,也可选择假拟题目。

2.毕业设计题目的份量与难度要适当,使学生能在教学计划规定时间内完成。可以是一人一题,也可以几个合作一题(但个人应有独立的部分),安排可灵活多样。注意在保证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既要使绝大多数学生经过努力能完成毕业设计课题,又要对学有余力的学生提出较高的要求。

3.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由指导教师提出,也可由学生提出,指导教师审核同意。指导教师要陈述选题的意义和具备的条件,经教研室审核、签字后,送学院主管院长批准,报成教学院函授部备案。

4.毕业设计(论文)在函授站或学生所在单位进行者,由函授站或原单位所聘请的辅助指导教师选题,须经校内有关指导教师或学院审核同意。

5.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应提前于最后一学期期初下达,以便让学生及早准备。

四毕业设计教学法文件的规定

1.毕业设计指导书由有关专业制定,经所在学院批准并报成教学院备案后发给指导教师和学生。

指导书的内容:

1)毕业设计的目的和要求;

2)毕业设计的基本要求、工作量,对图纸、计算、实验及说明书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3)教师与学生的职责;

4)进行毕业设计的步骤与方法。‘

2.毕业设计任务书是给学生下达设计任务的文件,其内容包括:

1)函授站名称、年级、专业、姓名;

2)毕业设计题目及主要内容、技术要求等;

3)设计的原始数据与资料;

4)应该完成图纸的名称及数据、实验名称与要求;

5)设计报告(论文)应该论述的内容;

6)指导教师姓名;

7)主要参考资料。

任务书由院函授部统一印制,经指导教师填写并签名,学院批准后发给学生。

3.毕业设计进度表,毕业设计开始前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拟定详细的毕业设计进度计划,并按计划定期进行检查。

  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必须由讲师(工程师)以上教师担任,助教(助工)一般不单独指导,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指导教师由学院聘请,报成教学院函授部审查备案。

2.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者,可由单位聘请工程师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协助指导,所需指导费用由单位自理,有关学院也必须派专人指导,检查掌握进度、要求、协调有关问题。

3.每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学生人数工科不超过5名,文科不得超过8名。

4.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分析、解决问题和创造能力的培养。应着重于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主动性和积极性,既不能包办代替,也不能放任自流,对学生要严格要求,不合要求者,必须重做。

5.未经学院同意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任务及要求。

6.具体任务:

1)选好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作好各项准备,编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和进度表。

2)向学生下达和布置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提出明确的任务要求、教学要求和外语要求,并要严格考核。

3)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经常了解学生的设计进度,掌握知识的牢固程度,独立工作能力和存在的困难等,并予以指导、答疑。

4)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要根据学生的工作能力,学习态度、设计(论文)质量等方面写出评语,提出评分的初步意见,连同学生的设计(论文)一起送审阅人,答辩小组审阅和组织答辩。

5)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评分,评选优秀设计(论文)。(优秀毕业设计(

)510%推荐)。

六对学生的要求

函授各专业学生凡已学完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及完成所有实践性环节,并取得及格以上的成绩者,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外地函授生如缺少实验环节者,到校后首先补做必须的实验,然后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在毕业设计中要求学生:

1.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独立思考,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2.要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接受指导。

3.要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和要求,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抄袭别人,否则按不及格处理。因故请假缺席时间达四分之一以上者,必须补齐各要求环节或重做。

4.遵守纪律,服从领导,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和各种规章制度,注意节约,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整齐。

  答辩、评分

1.校内答辩组织在学院领导下,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每小组以3名以上教师为宜。

2.毕业设计(论文)应由答辩组一名以上教师详细评阅,写出评分和评语,并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和要求准备好基本概念、基本理论,试验或设计结果分析以及加深的不同难度的问题等,以备答辩时提出选用。指导教师不能兼任被指导学生的设计(论文)评阅人。

3.学生在答辩前,可写出书面提纲,内容为课题的任务、目的、意义、所采用的原始资实;设计(论文)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成果、结论和对自已所完成的任务的评价。学生讲解20分钟,讲解要简明扼要。教师提问一般为20分钟。答辩后,答辩小组要及时进行分析评议,初步定出成绩。答辩记录存学院备查。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记分加评语的办法,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其优秀者一般不超过20

5.答辩委员会根据学生的工作能力,学习态度,设计(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最后综合平衡评定各学生的成绩,并报学院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成教学院记入成绩总卡。

6.毕业设计不及格者,在一年后二年内提出实际工作中符合教学要求的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核同意后再补答辩一次,或跟下一届学生重做并答辩。

7.毕业设计(论文)由成教学院函授部保存。

  组织领导

毕业设计(论文)是在有关学院负责人及成教学院领导下进行,为了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与便于工作,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以学院负责人为主,成教学院函授部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面组织和检查工作;

2.聘请与安排指导教师;

3.审定和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名单、课题、场所、器材仪器等落实情况;

4.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检查进度与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5.组织答辩、评分及评选优秀论文。

   毕业设计中有关问题的规定

1.调研问题:函授专科生由于毕业设计(论文)时间短,一般不再外出调研、搜集资料、参观学习。必须要外出调研参观者,学校不派指导教师随同调研,经费由学生自理。

2.上机实验问题:毕业设计上机及补做实验均由所在专业实验室统一安排。

3.毕业设计所需制图纸、方格纸、描图纸等均由函授生自理。

4.所需制图仪器、丁字尺、三角板等,由函授生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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